各(ge)位領(ling)導、老師:
《關于(yu)做好2021年國家公派高(gao)級研究學者、訪(fang)問學者、博士(shi)后項目選派工作的(de)通知(zhi)》(魯教外處函〔2021〕14號)已上傳,請有意申報該(gai)項目的老師于2021年4月26日前(qian)將申報(bao)材料(liao)(電子版(ban)和紙質版(ban))和加(jia)蓋(gai)單位公章的推(tui)薦(jian)意見(jian)表報(bao)送至國際交流學院。
國際交流學院(yuan)
2021年3月1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