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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東職業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
2021/06/03 12:50:35 點擊:

山東職業學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

第一章  總則(ze)

為了保證山東職業學院2021招生工作(zuo)的順利進行(xing),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(quan)益,根據《中(zhong)華(hua)人民共(gong)和國教(jiao)育(yu)法》《中(zhong)華(hua)人民共(gong)和國高(gao)等教(jiao)育(yu)法》和教(jiao)育(yu)部(bu)《關于做好2021年普(pu)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(zhi)》(教(jiao)學〔20211號)以(yi)及(ji)山東省教(jiao)育廳等有(you)關(guan)文件精神,結合山東職業學院招生(sheng)工作的具體情況,制定本(ben)章程。

第一(yi)條 本章程適用于(yu)山東職業學院普通專科(高職)招(zhao)生工作。

第二(er)條 山東職業(ye)學院(yuan)招生工(gong)作遵(zun)循公(gong)平(ping)競爭、公(gong)正選拔、公(gong)開程序、全面考核、綜合評價、擇優錄取的(de)原則。

第(di)三條 山(shan)東職業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(jian)察部門、新聞媒體、考生和(he)其家長(chang)以及社會各界的監(jian)督。


第二章  學校概況(kuang)

第四條 學校全稱(cheng):山(shan)東職業學院  學校代碼:12328

第五條(tiao) 學校地址(zhi):山東(dong)省濟(ji)南市(shi)經(jing)十東(dong)路(lu)23000號(hao)。

第(di)六條(tiao) 辦(ban)學性質及(ji)類型:公辦(ban)普通高等(deng)職(zhi)業學校(xiao)。

第七條 辦學(xue)層(ceng)次:專科。

第(di)三章  組織機(ji)構

第(di)八 山東職業(ye)學院成立(li)以學校領導為組長的招(zhao)(zhao)生工作領導小組。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(zhao)(zhao)生政策和(he)招(zhao)(zhao)生計劃,討(tao)論決(jue)定招(zhao)(zhao)生工作重(zhong)大事宜。

第九 山東職業(ye)學(xue)院招生就業(ye)與校企合作(zuo)(zuo)處(chu)是組織和(he)實施(shi)招生及其(qi)相關工作(zuo)(zuo)的常設機構,具(ju)體(ti)負責(ze)學(xue)校普通專科招生的日常工作(zuo)(zuo)。

第十條 山東職(zhi)業學院紀委(wei)辦(ban)公室對招生(sheng)工作實施全程(cheng)監督。


第四章  招生(sheng)專業與計(ji)劃

第十一 山東職業(ye)學(xue)院招(zhao)生計劃通過各(ge)省(sheng)級招(zhao)生主(zhu)管部門(men)、學(xue)校(xiao)招(zhao)生簡章、學(xue)校(xiao)網(wang)站(zhan)等形式向考生公布(bu),具體(ti)招生計劃和(he)專業(ye)以省教育廳公布為準。我校招生計劃將公(gong)布在山東(dong)職業學院招生信息(xi)網(網址(zhi)://www.meishiyun.net/zs/


第五章(zhang)  錄(lu)取規則

第十二條(tiao) 在高考(kao)成績(ji)達到(dao)同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(de)(de)考(kao)生中(zhong),學(xue)校按照(zhao)各(ge)省教(jiao)育招生考(kao)試院規(gui)定的(de)(de)投檔(dang)比例調閱考(kao)生檔(dang)案,具體(ti)比例由各(ge)省(市)招生主(zhu)管部門確定。

第十三(san)條(tiao) 按(an)(an)教(jiao)育部(bu)要求,實行學(xue)校(xiao)負責(ze),招辦監督體(ti)制,按(an)(an)考(kao)生考(kao)試成績公平、公正(zheng)、擇(ze)優錄取。

第十四 對(dui)考生體檢身(shen)體健(jian)康(kang)要(yao)求。執行(xing)《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(zuo)指導(dao)意見》文件規定。

第十五 統招常規批(專(zhuan)科(ke)批)錄(lu)取(qu)(qu)(qu)原則(ze):對(dui)于投檔進(jin)入我校的考(kao)生遵循專(zhuan)業志愿(yuan)優先原則(ze)進(jin)行(xing)錄(lu)取(qu)(qu)(qu),考(kao)生所(suo)在(zai)省政(zheng)策要求必須按(an)照該省錄(lu)取(qu)(qu)(qu)原則(ze)錄(lu)取(qu)(qu)(qu)的除外(wai)。對(dui)于春季高(gao)考(kao)考(kao)生,我校按(an)考(kao)生成績,分(fen)(fen)專(zhuan)業類別由(you)高(gao)分(fen)(fen)到低分(fen)(fen)依次錄(lu)取(qu)(qu)(qu)。技能拔尖人才招生錄(lu)取(qu)(qu)(qu),依據山東省教育主管(guan)部門政(zheng)策執行(xing)。

第十六條(tiao) 高考選考科(ke)目的(de)要求:以考生(sheng)所在(zai)省2021年公布的招(zhao)生計劃(hua)及學校(xiao)招(zhao)生章程(cheng)為準。

第(di)十七 所(suo)有專業不限(xian)外語(yu)(yu)應試(shi)語(yu)(yu)種,新(xin)生入學后,外語(yu)(yu)教學為英(ying)語(yu)(yu)。

第十八 軌道(dao)交(jiao)通行業單(dan)位對錄(lu)用人(ren)員體檢有嚴(yan)格標(biao)準要求,色覺(jue)異常者(色盲或色弱)不(bu)符合(he)行業體檢標(biao)準,企業不(bu)予錄(lu)用。對于報考鐵道(dao)運輸類(lei)和城市軌道(dao)交(jiao)通類(lei)等專(zhuan)業的考生,建(jian)議男生身高不(bu)低(di)于170cm,女生身(shen)高(gao)不低于(yu)160cm,色覺異常考(kao)(kao)生慎(shen)重報(bao)考(kao)(kao);對于報(bao)考(kao)(kao)機(ji)場場務技術(shu)與(yu)管理專(zhuan)業的考(kao)(kao)生,建議男生身高173cm-186cm,女生(sheng)身高(gao)161cm-176cm,色覺(jue)異(yi)常考生慎重報考。

第十九 錄取結果按照(zhao)教(jiao)育(yu)部(bu)要(yao)求和各(ge)省規定(ding)的形式公布。


第(di)六(liu)章(zhang)  收費、退費標準及資助政策(ce)

第二十條 學校按照省(sheng)(sheng)發展改革(ge)委、省(sheng)(sheng)財政廳、省(sheng)(sheng)教育廳核(he)定的收費標準及有關規(gui)定收費。退費按照省(sheng)(sheng)政府(fu)辦公廳《山東省(sheng)(sheng)高等(deng)學校收費管理辦法》(魯政辦字〔201898號(hao))相(xiang)關規定執(zhi)行。

第二十一條 學(xue)校通(tong)過獎、貸(dai)、助(zhu)(zhu)(zhu)、補(bu)、免(mian)等多(duo)種資助(zhu)(zhu)(zhu)方式幫(bang)助(zhu)(zhu)(zhu)學(xue)生完成學(xue)業(ye)。家庭經濟(ji)困難學(xue)生可申請助(zhu)(zhu)(zhu)學(xue)貸(dai)款(kuan)、“綠色(se)通(tong)道(dao)”、獎助(zhu)(zhu)(zhu)學(xue)金、學(xue)費減免(mian)、勤工助(zhu)(zhu)(zhu)學(xue)等資助(zhu)(zhu)(zhu)項(xiang)目。資助(zhu)(zhu)(zhu)條件和(he)標準由學(xue)校根據(ju)學(xue)生家庭經濟(ji)情況,按照(zhao)省(sheng)財政廳(ting)、省(sheng)教(jiao)育廳(ting)等5部門《山(shan)東省學(xue)生資助資金管理(li)辦法》(魯財科教〔202015號)以(yi)及學(xue)校相關規定執行。


第七章  資格復查(cha)與證書頒發(fa)

第二十(shi)二 新生(sheng)入(ru)校后(hou),學(xue)校按(an)照有關規(gui)定進行(xing)入(ru)學(xue)體(ti)檢和(he)資格(ge)復查。體(ti)檢或復查不(bu)符合錄取條件的(de)學(xue)生(sheng),取消(xiao)入(ru)學(xue)資格(ge)。對在報(bao)名(ming)和(he)考試過(guo)程中(zhong)有弄(nong)虛作假或其(qi)他違(wei)紀違(wei)規(gui)行(xing)為的(de)考生(sheng),取消(xiao)入(ru)學(xue)資格(ge)。

第二十三 具有學籍的(de)普通專(zhuan)科學生完(wan)成專(zhuan)業(ye)人才培養方案的(de)全部內(nei)容(rong),達到(dao)畢業(ye)條件,頒(ban)發普通高(gao)等教育專(zhuan)科學歷(li)證書,頒發(fa)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為山(shan)東職業學院(yuan)。


第八章  其他(ta)

第二(er)十四 學校不(bu)委托(tuo)任(ren)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。對以山東(dong)職業(ye)學院名(ming)義(yi)進(jin)行(xing)非(fei)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,學校保留依法追究(jiu)其責任(ren)的權(quan)利。

第(di)二十五(wu) 學校(xiao)以(yi)(yi)往有(you)關招生工作的要(yao)求、規定(ding)如與本章程相沖突(tu),以(yi)(yi)本章程為(wei)準;本章程若有(you)與國(guo)家有(you)關政策(ce)不一致之處(chu),以(yi)(yi)國(guo)家和上級有(you)關政策(ce)為(wei)準。未盡事宜(yi),按上級有(you)關規定(ding)執行。

第二十(shi)六 本章程由山(shan)東(dong)職業學院負責解(jie)釋。

第二十七 本章程(cheng)自發布之日起(qi)生效。

第二十八條(tiao) 聯(lian)系方式:

通信地址:山東省濟南(nan)市經十東路(lu)23000號山東(dong)職(zhi)業學院招生就業與校企合(he)作處(chu)

郵(you)編(bian):250104

學(xue)校(xiao)網址://www.meishiyun.net

官(guan)方QQ800016365

聯系電話:0531-66772211667722336677218866772199(傳真)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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